固原具有鲜明的生态优势、深厚的文化底蕴、巨大的旅游潜力。我们要紧扣“红色固原、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巩固好运用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擦亮红色、绿色、古色、特色“四张名片”,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市域创成“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以“国字号”品牌创建牵引全国生态文化旅游中心建设。近几年来,我市通过不断努力现已培育出近500个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泾源县杨岭村、西吉县龙王坝村等11个村先后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绿色如今已是我市的新底色。下一步,还应加强生态旅游法治建设,为固原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成立市一级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
一是构建全市性旅游纠纷调委会。在固原市政府的主导下,成立全市旅游纠纷调委会,作为专门负责处理旅游纠纷的机构。调委会应具备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能够全面、高效地处理各类旅游纠纷。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与队伍建设。调委会应加强对调解人员关于旅游纠纷调解、旅游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同时,从法律、旅游等领域选拔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调解人员,建立调解专家库,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三是纳入各县及旅游相关单位。为确保调委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应将各县纳入调委会的体系中,形成全市范围内的旅游纠纷调解网络。同时,将与旅游相关的单位部门,如旅游局、景区管理部门、旅行社等纳入调委会的工作范围,确保各类旅游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四是纳入政法单位强化法治保障。为增强调委会的法治保障力度,建议将政法单位纳入调委会的组成中。政法单位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指导,确保调委会在处理旅游纠纷时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五是制定调解规则和程序。调委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调解规则和程序,包括纠纷受理、调查取证、调解协商、裁决执行等环节,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同时,加强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法治讲座、新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强对游客和景区工作人员及景区周边村(居)民旅游法律法规知识、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宣传普及,提高旅游者和旅游企业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信任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二、打造景区(景点)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一是设置法治文化展示区。例如在六盘山、将台堡、乔家渠、杨家店村等红色景点内设置专门的法治文化展示区,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革命时期法治建设的历程和成就,让游客在参观过程中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二是开展法治主题讲解。邀请专业讲解员为游客提供法治主题讲解服务,结合景点的历史背景,讲解法治在革命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游客对法治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在景区、景点举办法治文化宣传活动,如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为游客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解答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四是向游客发放特色“法律大礼包”。固原市的特色村落是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当地文化和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建议在特色村开展发放“法律大礼包”活动,将法治宣传与特产推广相结合,让游客在品尝美食的同时,了解法律知识。“法律大礼包”的设计可以结合固原市的特色文化和法治建设成果,让其具有地方特色,礼包内可以包含当地特产和法治宣传资料,如法律宣传手册、法治文化明信片等。还可以在特产包装上印刷法律宣传二维码,游客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文化信息。
作者系隆德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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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培训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