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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原市建好高标准农田的对策建议

点击:628 发布时间:2024-11-11 来源: 培训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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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原市建好高标准农田的对策建议

邓继民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固原市坡耕地面积大、耕地碎片化程度高、机械化率较低,加之干旱缺水且往往出现“地高水低”的情况,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尤为重要。现针对我市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出对策建议。

一、持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一是把好建设“入口关”。坚持规划先行,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既要把耕地、道路、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又要注重土地平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农业科技服务等工程设施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出改造意见、优化设计。二是把好建设“质量关”。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等制度,择优选择具有相应资质要求、施工水平高、信誉较好的施工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同时,严格监管工程质量,需更注重全面的管理、全过程的管理,从事后检查转变为前-中-后并重管理,从“管结果”变为“管过程”,强化全面全程管理。三是把好建设“评估关”。发动当地群众加强社会监督,实行第三方考核评价,提高检测验收的科学性、合理性、权威性,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推进。

二、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

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基于保障粮食生产的多种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二是探索经营新模式。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量化入股现代农业产业,不断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联建粮食种植基地、做大精深加工、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业+”模式,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品牌,以多种产业形态拓宽农民致富增收渠道、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实力。

三、持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任务,要“建、管、用”一体。一是完善机制。探索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受益共担”的建后管护机制,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和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二是创新模式。借鉴“河长制”“林长制”的成功经验,试行“田长”制,构建全社会关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高标准农田管护局面。三是奖惩分明。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恶意损坏基础设施、破坏田地的人予以严惩,对高标准农田区域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固原西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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