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局乡村振兴 筑牢中国式现代化“压舱石”
单娟娟
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检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领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度融合,以系统化思维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难题,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一、强化制度供给,筑牢乡村振兴的制度基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制度遵循。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需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应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收益权,让农民切实分享改革发展红利。
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创新乡村治理指明方向。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需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
三、聚焦产业振兴,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必须按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粮食安全保障方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特色产业发展要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特”特色产业集群。
四、推进城乡融合,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
全会强调“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在人才振兴方面,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鼓励大学生、企业家等返乡入乡创业兴业,培育本土实用人才。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的新型城乡关系。
五、践行绿色理念,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落实全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建设美丽庭院、美丽村庄、美丽田园。同时,科学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实现乡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和最大优势。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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